改革目标
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考试范围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施新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考试方式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考查、考核三种方式。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能力)、科学(物理、化学合卷)、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生物和地理(同堂合卷)。按两种方式评定:一是分数评定;二是等级评定,设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查科目: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技能。按两种方式评定:一是分数评定;二是等级评定,设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科目: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按等级评定,设“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根据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和要求。各学科考试要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查科目:根据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查项目和要求。
考核科目:参照教育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由各县市区指导学校确定考核内容和要求。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笔试)、科学(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历史)在九年级下学期6月中旬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在九年级下学期3-5月进行;生物和地理在八年级下学期6月中旬进行。
考查科目:艺术在九年级上学期1月进行,体育与健康在九年级下学期3-5月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技能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进行,生物实验技能在八年级下学期4月进行。
组织方式
考试科目: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分。考点原则上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考查科目:由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局相关职能科室、单位具体实施。就近设置考点。
考核科目:由各县市区组织学校实施。学校根据课程标准、教学要求,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可采取文考(开卷或闭卷)、技能操作、成果展示、才艺表现等方式(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统一组织信息技术学科网络机考)进行综合考核。
成绩使用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作为认定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程度的依据。所有学生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报市教育和体育局,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使用。
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内容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内容。
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将五个方面内容细化为若干要素,依据学生在各个要素的关键表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进行评价。
建立平台
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日常表现,动态监控每位学生的成长过程,为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原始材料。
评价方式
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每学期结束时及时做好材料的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学校审议、材料公示审核等程序,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成立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小组,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对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学校审议、材料公示审核等程序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和监督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结果运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衡量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依据,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招生计划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均实行计划管理。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本着有利于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校地、校舍建筑面积、设施设备、生师比等),核定并下达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包括班额、经过审批的艺体特长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在市内的招生计划等)。各学校的招生计划由绵阳市招生自考办公室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坚持和完善优质公办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制度,将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以50%以上的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并向农村初中、民族地区初中、城市薄弱初中适当倾斜。
志愿填报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市内招生实行统一填报志愿。2018—2020年实行考前填报志愿,原则上在当年4月进行;2021年起(即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考后填报志愿,与高考保持一致。
所有考生必须尊重志愿,履行志愿,所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一经录取,其学籍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不得更改录取学校到其他学校就读;普通高中学校也不得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志愿录取了的学生。
普通高中志愿分为五个批次,每个批次只能选择1所学校填报,最多可填报5个志愿(包括民办普通高中):
第一批次:绵阳中学、南山中学;
第二批次:(民办普通高中)绵阳东辰国际学校、绵阳外国语学校、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南山中学实验学校、三台中学实验学校、江油实验学校高中部;
第三批次:科学城一中、三台中学、江油中学、安州中学、绵阳实验高中、绵阳一中、普明中学;
第四批次:江油一中、芦溪中学、北川中学、三台一中、盐亭中学、梓潼中学、平武中学;
第五批次:高新区实验学校、太白中学、开元中学、秀水中学、绵阳三中、丰谷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