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06 14:30  阳光高考  浏览量:62

一、学院办学性质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学院招生计划与类型    


2020年学院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学院类型:统招高职(专科):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黑龙江省中职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见2020年国家计划内招生计划一览表。


四、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五、报考条件:


1、直招士官专业应符合国家征兵条件,以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直招士官要求为准,只招男生。


2、艺术类考生术科成绩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各省内无统考的专业,以各省同类院校招收同类专业的单考成绩为准。


3、公共关系(航空服务方向)、旅游管理(高速铁路客运管理方向)根据用人单位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纹身及明显疤痕。


六、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为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3、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普通类按高考成绩达到本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按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艺术类以文化课成绩达到本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和所填的专业志愿排序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5、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八、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


九、证书种类: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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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宿费收费标准: 四人间:2000元/人年;六人间:1400元/人年.


十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十三、学院网址、校址、招生电话及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hrbmcc.com/  


招生就业网:http://www.hrbmcc.cn/


校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京哈公路13.5公里处


邮编:150089  


传真:0451-86720452    


招生电话:0451-86701301  0451-86720178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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