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07-11 11:22  阳光高考  浏览量:75

第一章 总则

学院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2685,江苏省代码1274(普通类、艺术类)

校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招生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教育部承认的公办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简介:学院位于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定位“聚焦智慧企业、聚力智慧服务、成就智慧人生”,以学生为中心,实施“433”学生成才工程,为学生搭建人生出彩的舞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办事机构:招生与就业创业处

监督机构及职责:纪委办公室,检查监督招生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及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严格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分省计划安排招生计划。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四章 录取规则

报名条件: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要求为准。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有关规定。

考试办法: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办法为准。

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按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的要求调阅考生档案,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执行各省(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江苏省等级要求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选测科目等级CC,必测科目等级5合格及以上;

艺术类:7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4合格及以上。

录取办法: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录取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排序;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时的附加比较条件: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当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相同时,文科类比较语文(含附加分),理科类比较数学(含附加分);再相同,比较语文和数学原始分。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五章 其他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住宿费1200元/年(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

奖励与助学:学院设立国家奖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院长奖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覆盖率达100%。

招生咨询方式:

1. 招生咨询电话:0512-62910011  

2. 学院招生咨询官方QQ群群号:511807258

3. 学院地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邮政编码:215009

4. 学院网址:www.szjm.edu.cn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苏州经贸志愿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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