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学院地址:合肥市经开区大学城方兴大道998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招委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将首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待入学后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四)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学历证书种类: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发改委核准的最新标准和有关规定。
八、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按照国家或者省相关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合肥市经开区大学城方兴大道998号合肥财经职业学院,邮编:230601
(二)联系电话:
0551-63690801 0551-63690802 0551-63690803
(三)传真:0551-63690830
(四)网址:http://www.hfcfe. 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