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不能只囿于考试改革


2019-06-20 11:46  新浪高考  浏览量:311

作为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4日正式发布,这也是恢复高考以来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此轮的改革从考试科目、高校招生录取机制上都做出了重大调整,包括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改由两部分组成。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成绩,150分的分值不变。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可选其一计入总分。

据报道,改革的一大意图是“探索招生录取与高中学习相关联的办法,更好的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然而,由于最终的录取制度,依旧是集中录取,因此,文理不分科、分散高考压力,最终可能演变为增加高考压力,把整个高考战线拉长为整个高中三年。

根据方案,所有考生今后都考统一的语数外科目,另外科目则在学完之后考试,在高考录取时由学生选择三门参加高考录取。高校在录取时,无非有三种选择,一是不分文理科科目组,按学生6门科目的总分排序录取;二是对不同专业提出不同的科目组要求(比如物化生、史地生),考生则根据学校科目组要求选择科目;三是语数外三门计总分,其他科目计等级,由招生学校自主提出等级要求。而不管哪一种选择,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即还是教招考一体化。这会带来两方面问题。

其一,基础教育还会是应试教育,目的是提高学科的考试成绩,因为高校还是按学生的学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这样一来,文理不分科难以起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道理很简单,以前学文科的学生人文素养不高,学理科的学生缺乏科学精神,难道增加学科科目,就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了?

其二,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按照目前的方案,学生必须认真对待每一门学业水平考试,另外,如果所选科目在高一、高二就进行测试,那么,这就把高考的压力提前到高一、高二,虽然方案制定者认为这可分散高考压力,但问题是,如果高一某一科目考得不理想,学生还有再次考试机会吗?(方案提到有条件的省市可常识举行两次考试,但具体到落实,学业水平测试在大多省市会只有一次)而为了弥补这一门成绩,学生之后的学习压力会更大。

问题出在录取制度上,这次颁布的高考改革方案,虽然也提到了录取制度。但亮点并不多,比较有价值的是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这是笔者多年一直建议的自主招生方式,但是否能起到打破集中录取制度的作用成为真正的“亮点”,要看高考后自主招生的具体操作。如果高考后的自主招生,能借鉴香港地区高校在内地的自主招生方式,由学校自主提出申请的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学生自主申请若干所学校,学校独立进行录取,学生可以获得多张录取通知书,这就实现了考试招生分离,既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又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而如果高考之后的自主招生,只是推广已经在南方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已经实施的方式,即考生参加学校面试之后,要填报志愿,把该校填报在提前批的第一志愿,学校再结合学生的高考分数、大学面试测试成绩和中学学业测试成绩进行录取,其价值和意义则十分有限。

高考制度改革包括考试制度改革和录取制度改革,其中录取制度改革是核心和灵魂,离开了录取制度改革,考试改革的价值是十分有限的,过去20多年来,我国的高考改革,就集中在考试科目改革、分值改革,就是自主招生改革,也和集中录取制度相嫁接,这导致每次高考改革,结果都是换汤不换药。这一次高考改革,仍旧集中在考试科目改革,录取制度改革的突破还不多,因此期望上海和浙江在试点时,能推打破集中录取制度上,有一定的实质进展,尤其是上海,该市是全国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目前有8所高校实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且复旦和上海交大从2006年实行自主招生选拔试验,完全有条件在突破集中录取制度,实行学生双向多选上做出有意义的探索。为其他省市推进高考改革,积累经验,做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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