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名称:辽宁工业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6万平方米(约合954.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8平方米;生师比19.9;专任教师77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8.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578.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8123.0元;图书132.0万册,生均图书78.2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教学。
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年)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20102 经济统计学 4 3—8 理工 经济学 4200
2 020301K 金融学 4 3—8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200
3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3—8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200
4 050201 英语 4 3—8 文史 文学 4800
5 050303 广告学 4 3—8 文理兼招 文学 4200
6 050304 传播学 4 3—8 文理兼招 文学 4200
7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3—8 理工 理学 4200
8 070302 应用化学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9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0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1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2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3 080207 车辆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4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5 080216T 新能源汽车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6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7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8 080411T 焊接技术与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19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0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1 080703 通信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2 080801 自动化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3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4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5 080902 软件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1001 土木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29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30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31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32 082803 风景园林 4 3—8 理工 工学 4800
33 081801 交通运输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34 08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4 3—8 理工 工学 4200
35 082801 建筑学 5 4—9 理工 工学 4800
36 120103 工程管理 4 3—8 理工 管理学 4200
37 120105 工程造价 4 3—8 理工 管理学 4200
38 120201K 工商管理 4 3—8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39 120202 市场营销 4 3—8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0 120203K 会计学 4 3—8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1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3—8 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2 130503 环境设计 4 3—8 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3 130504 产品设计 4 3—8 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4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4 3—8 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宿费收取标准:500-1200/人·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500元/人·年,)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资助。
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评比完毕后,由各学院负责公示,学生处负责检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我校2020年根据各招生省(区、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美术类:我校在辽宁省的美术类招生,执行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投档录取,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其它省份根据各省招生考试部门要求决定招生批次和投档方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学校没有专业级差,严格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其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次第检索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普通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素描),不具备条件者转入相关专业就读。
3)录取到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生,录取时不分专业,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第二年到学校本部时再分专业。
4)美术类招生原则是文化、专业课成绩在各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课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录取分文、理的省份,艺术文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4198703
学校网址:http://zjc.lnut.edu.cn/index/zsw/zswsy.htm
手机网站网址:https://apps.eol.cn/688/index.html
微信公众平台:辽宁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号:lgdzs1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