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政府
(一)含义:就是按照法治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应该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因
1.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政府管理。
2.人们又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3.政府的权力源于人民。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政府的工作要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
4.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
(三)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准则:依法行政
1.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政府的行政权。
2.依法行政的措施:
①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②公民要积极参与,献计献策,主动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3.依法行政的意义: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权力的滥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从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二、厉行法治
(一)厉行法治的必要性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厉行法治是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要求。
(二)厉行法治的做法
1.全体社会成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现代社会的公民,要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强化规则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
3.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率先做尊法守法的榜样,带动全体公民共同守法。
4.加强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
(三)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2.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
3.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4.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