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人高考将于10月23日至24日进行。为了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对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备好证件,切勿丢失。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予入场。提醒考生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自10月18日起,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为防遗失,建议考生将打印后《准考证》拍照存入本人手机。
二、提早出行,切勿迟到。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开考前40分钟开始进入考点,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由于报考人数较多,在主城区考点容纳不下的情况下,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部分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县(市)政府所在地设立了考点。具体考点安排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统筹确定。在此特别提醒: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考场安排,提前到达考点所在地,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食宿,以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三、健康监测,切勿大意。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在河北健康码“打卡”。每次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监测(须低于37.3℃),出示“河北健康码”、提交经本人签字的“打卡”记录截图。对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提倡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知悉、配合、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因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遵规守纪,切勿违规。按教育部规定,入场时,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主动配合,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避免无意识违规。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场内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考试期间将全程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倒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也增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罪。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考生违规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在此提醒考生,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兑现自己的诚信考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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