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政治考察后方可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1年河北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安排在5月26日至6月1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参加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以上院校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具有河北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并在河北省参加高考;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政治考察安排
(一)打印个人信息表
凡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打印《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
(二)政治考察时间
考生(或考生监护人)凭打印的个人信息表、身份证、户口簿,由考生监护人办理的还需携带办理人身份证,于5月26日9时至6月11日17时,到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考察申请,按要求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派出所依据考生个人信息表,采集考生身份信息。
(三)政治考察结论查询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完成政治考察的考生,可于6月16日登录省公安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gat.hebei.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政治考察结论。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一)高考结束后,政治考察结论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河北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信息请关注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二)综合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招生工作安排,请各位考生或监护人尽早向公安机关提出政治考察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治考察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等相关事宜,以2021年教育部、公安部及我省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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