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普通批录取院校征集志愿的公告

发布:  |  发布时间:2023-07-25 14:27  |  次数:20

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普通批(含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部分院校生源不足。为更好地完成招生计划,给考生增加录取机会,我局决定组织考生征集志愿。

一、征集时间

7月25日14:30—7月26日下午15:30,请考生点击我局网页上的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二、有关说明

1.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名称、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要求及剩余计划数详见附表1。

2.录取状态为“自由可投”,且投档成绩达到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83分的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投档成绩补充填报本科普通批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专业志愿。

3.考生填报征集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考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4.符合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报考条件,投档成绩达到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征集志愿院校专业组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补充填报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专业志愿。民族班和预科班投档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详见附表2。

5.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详细阅读《2023年填报志愿指南》的填报志愿有关要求,并登录有关高校的网站及教育部的“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认真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详尽地了解拟选择报考征集志愿的学校及专业的基本情况、身体条件要求、单科成绩要求、办学地点、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等信息,严肃审慎地填报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

6.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结论为“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只能填报原本科B批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专业志愿。

7.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征集志愿资格。

海南省考试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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