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学生资助政策媒体吹风会: 不让一个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目前正值高考录取季,大学新生即将迈入校园。7月18日,我省召开学生资助政策媒体吹风会,省教育厅副厅长韩俊兰介绍了我省高校在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方面的政策,省教育厅副厅长贾海明接受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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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兰介绍,我省高校资助政策包括:

在确保大学新生顺利入学方面:

实施大学新生救助政策。2018年8月,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8 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重点救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一次性救助标准每生2000-3000 元,具体数额由县评定小组确定,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2018年安排资金6644万元,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3万人。

为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申请救助,今年省教育厅开发了“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采用网络版设计,面向社会公开,网上申请、线下救助。学生(家长)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系统,进行申请和查询,也可通过学校集中申请。学生只需要填报基本信息、录取学校和申请理由,申请过程非常简单和便捷,申请信息将提交给学生户籍地有关部门,作为实施救助的重要依据。目前,各县都成立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评议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成员由民政、扶贫、财政、残联、工会、团委等部门组成,具体对提出救助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和金额。审核时需大学新生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扶贫手册(或低保证)等复印件。审核确定的救助名单,在户籍所在村(街道办事处)公示5 天,救助资金在新生入学前发放到位。截至昨天,救助信息系统已申请确认2.8万人。

开展高校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从2012年开始,我省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开展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重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赴高校的交通费。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毕业高中学校申请,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2018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1.1万人。

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由两种,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省属公办28所高校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和省农村信用联社承办。主要政策是: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可达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可达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基准利率,不上浮。2018年全省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14亿元,惠及学生6.83万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和热线电话已全面开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15日全面启动。为方便学生便捷办理助学贷款,2019年我省国开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取了高中毕业学生预申请方式,凡在校期间享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手续,无需进行资格认定。今年我省推行合同电子化、错峰受理、分散受理、手机及网上预约办理等方式,学生从申请、审核到合同签订都在县级资助中心完成,采取“一站式”服务。

学生资助热线电话7月15日全面开通。为帮助广大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和助学贷款申请流程,每年暑期我省都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今年省教育厅热线电话开通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2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号码是0311—66005723、66005730,同时各高校也开通了咨询电话,欢迎广大学生和家长来电咨询。

高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针对部分学生交不起学费的特殊情况,我省所有高校全部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开学时交不起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等资助。2018年全省高校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达到3.2万人,缓交学费2.05亿元。

在确保高校学生完成学业方面:

实施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政策。为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帮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减轻特殊困难学生家庭负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享受“三免一助”,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向就读高校提交资助申请表,以及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学生就可以暂缓交纳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待扶贫部门审核确认后,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允许“先收后返”。2018年全省共安排资助资金1.4亿元,资助高校建档立卡学生2.15万人。

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生活费支出,资助面为普通高校在校生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为三挡,即2000元、3000元和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2018年全省安排国家助学金7.87亿元,享受资助学生26.82万人。

建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为3%。2018年全省安排国家励志奖学金1.84亿元,获奖学生3.67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同时享受,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高可享受到9000元。

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给予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生活补助。2018年安排研究生助学金2.77亿元,资助研究生4.45万人。

加大校内资助力度。校内资助是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2018年,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经费提取做好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学费)中按比例及时足额提取资助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书费)、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贫困学生大家访、资助育人和宣传、就业帮扶、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以及其他与资助贫困学生相关支出。各学校要足额提取并足额使用,不得只提不用或多提少支。各高校通过校内减免学费、设立困难学生助学金和提供生活补助等形式,解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对遇突发性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者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及时发放困难补助。2018年全省高校从学费收入中支出2.37亿元,用于发放校内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惠及学生21.3万人。

韩俊兰指出,为让大学新生充分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做好入学前后的国家资助资金的申请,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将《国家资助助你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宣传折页发放给每一名大学新生,请大学新生和家长在收到录取通知书时注意查看、仔细阅读,遇到疑难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录取高校或省教育厅。也可关注“河北省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了解详细的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

韩俊兰最后提醒广大大学新生和家长,增强警惕风险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警惕电信诈骗和“校园贷”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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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风会上,贾海明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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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我省和中央驻冀的18家媒体的20余名记者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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