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专招生章程


2019-09-29 14:27  阳光高考  浏览量:106

一、学院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2106(国标代码)、1431(江苏代码)、1496(3+2专本分段代码)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二、学院简介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中国国家级医药高新区——泰州中国医药城,是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第一所冠以“职业技术学院”名称的院校,也是地级泰州市成立后第一所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泰州市人民政府。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85年的泰州市职工大学;1998年3月,升格为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8月,创办于1958年的泰州卫生学校并入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11月,学院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12月,学院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办学60年来,为泰州和长三角地区培养各类优秀人才8万余人,被誉为“孵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的基地;培养白衣天使、口腔卫士的摇篮”。学院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园林式学校和平安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占地面积1081.6亩,新校区规划总建筑面积32.85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总投资17.5亿元,馆藏图书72.67余万册,是全国一流的现代化高职校园。现有在编在岗人员401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02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47人,双师素质教师达87%,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0000人,年社会培训10000人次以上。学院紧紧围绕泰州市“1+5+1”现代产业体系,设置院系,开设专业。现设有机电技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基础科学部等9个分院(部),开设专业43个。

学院建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建有国家级实训中心2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个,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131个,与企事业单位共建学生实习就业基地346家,校企双主体学院5个。建有江苏省数控机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7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40余项。学院是“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中兴通讯CLAA(中国LoRa联盟)物联网示范基地,教育部国家级“工业机器人开放式公共实训基地”暨“ABB/新时达工业机器人研发应用中心”建设单位。

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4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32项、省部级奖项53项。毕业生就业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均为99%以上,校友对母校总体满意度为99.11%,连续4次(8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新的历史时期,学院坚持“服务好地方,发展好学院,关心好师生”的办学理念,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展方向,围绕地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心、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习中心、先进文化传播中心和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智力支持中心的办学定位,大力实施“人才强校、信息化、国际化”三大战略,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有影响、省内有地位的开放型、创新型的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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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符合各省(区、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报考要求。

1.江苏省统一录取批次招生对象: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不合格科目不得超过三门。

2.江苏省注册入学批次招生对象:凡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学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办法

学院向社会公开承诺:新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今年我院的新生录取规则是:

1.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对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无要求。

2.男女比例:我院对各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3.江苏录取方式:

(1)对报考我院的江苏考生,分别按文科、理科或艺术类招录,各类别招生专业详见《江苏招生考试报》或学院招生网站。凡A志愿报考我院考生,进档后,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3+2专本分段项目专业,安排专业时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级差为5分,即以C级为基础,每门选测科目提高一个等级加5分计入投档分安排专业。

(2)对报考我院的江苏艺术考生,分别按美术类和音乐类招录,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采用江苏省专业加试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加试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江苏省音乐加试统考合格的考生,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声乐和器乐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使用我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考试的舞蹈加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对报考我院的江苏注册入学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不再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对符合要求的提出申请的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同分录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理科生均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必测科目等级成绩,如再相同,则文理科生再比较两门选测等级成绩,如再相同,则参照考生电子档案中学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对江苏以外的省份录取方式:招收普通类理科、文科及艺术类考生,相关专业对考生科类的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艺术类考生艺考成绩使用所在省份的艺考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全部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6.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奖学助学措施

学校积极主动与多方企事业单位合作,争取社会资源参与奖学助学,学生享受奖助学比例达70%以上,具体奖助学金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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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我院将在江苏、山西、安徽、四川、河南、贵州、甘肃、广东、广西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等省(区、市)招收4510名普通专科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计划、科类要求等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

七、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八、收费标准

2019级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详见招生专业;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宿舍配有空调、无线WIFI全覆盖、独立淋浴间及洗漱间,住宿费:1500元/年/生(4人间)。

九、联系方式

我院招办常年开通招生咨询热线、咨询QQ等,考生和家长也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学院招办及相关分院、省市(区)负责人联系。

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或招办微信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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