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现将《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教育厅
2019年3月8日
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处理办法(以下简称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全面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在2019年开展“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明规范,树楷模,铸师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为根本遵循,以“立德树人、敬业爱生、自律自强、坚守底线”为工作重点,强化广大教师的使命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主体性。注重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尊重教师,为教师的全面发展创设良好外部环境。
——坚持导向性。注重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厚植尊师重教文化,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强,不断提高师德修养。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依法依规依纪惩处师德违规行为,使教师时刻自律、自警、自励,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坚持实效性。注重活动实效,确保在学习教育、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正风肃纪等环节,都有过硬举措。严格要求,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抓实、抓细、抓好系列提升活动。
——坚持民主性。注重发动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社会舆论关心支持教师,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活动目标。弘扬高尚师德,推动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进一步营造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教育生态。强化师德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为师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全省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涵养。完善师德规范,开展专项治理,坚持从严惩戒,进一步提升全省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完善长效机制,建立上下协同、整体联动、责任明晰、多方参与的常态治理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全省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水平。打造系列活动,凝聚全省教育工作者力量,吹响奋进号角,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三、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各地要立即部署,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媒、宣传栏、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尽人皆知,形成总动员的学习声势。要把握好继承和发展、高线引领和底线要求、严管和厚爱的关系,采取专题讲座、宣讲报告、观摩学习、体会交流等方式,对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进行深入解读和培训,做到应做必做、不准不做,筑牢讲规矩的师德防线。
各地要对标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查摆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短板,审视自身存在的有违师德现象。要敢于触及实质性问题,虚心听取不同意见,结合媒体曝光的违反师德行为案例,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要瞄准问题抓整改,建立台账、限定时限、逐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见行见效。
(二)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省教育厅将结合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制发《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实施细则》《河北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将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纳入国家级、省级和全员培训计划之中。开展中小学教师誓词征集活动,试点推行中小学新教师入职宣誓及在职教师教师节重温誓词工作。
各地要把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要求转化为具体的任务举措,融入到教师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履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承诺制度,将教师个人承诺作为教师诚信档案的重要内容。要强化师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要改进教师考核办法,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健全教师、学生、家长、学校多方评价机制,突出师德要求和教育教学实绩。要严格投诉举报和违规查处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惩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三)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省教育厅将有偿补课治理纳入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项监督检查范围,联合开展2019年全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各地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原则,以中小学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中小学在职教师从教行为的日常管理,实行中小学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制度。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重从快处理一批顶风违纪教职人员。要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公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四)大力宣传表彰正面典型。省教育厅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楷模选树活动,对荣誉获得者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组织开展第十届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论坛征文暨师德风采演讲活动。
各地要着重宣传新时代广大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成绩显著的精神风貌,深入挖掘“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教师典型,综合运用授予荣誉、事迹报告、媒体宣传、创作文艺作品等手段,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要加强与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联动,建立教师宣传媒体协调机制,形成常态化宣传格局。要开展“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做”中小学幼儿园师德模范选树宣传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3月份)
1.召开动员大会。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师德师风提升年动员大会,明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统一思想,提高共识。
2.丰富活动载体。鼓励各地创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提升活动,真正使教师在活动中受教育、有提高。
3.营造活动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纸媒、户外屏幕等媒介,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渲染浓厚活动氛围,培植尊师崇德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学习讨论阶段(4月份)
1.强化师德教育。各地要将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摆在师德教育的首要位置,作为教师各类培训内容的第一模块,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2.营造学习环境。各地要开展师德师风主题讨论、竞赛评选等多种形式的校(园)本活动,激发教师学、比、赶、超活力。
(三)查摆剖析阶段(5月份)
1.找准问题。各地要开展师德问题预警监测和筛查。动员广大教师以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为准绳,认真查找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2.征求意见。各地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征求教职工、家长、学生、同行业和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3.分析根源。各地要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师德典范为榜样,联系自身实际,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深刻剖析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产生的思想症结。
(四)整改提高阶段(6-8月份)
1.拟定整改办法。各地要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隐患,分析研判主客观原因,明确进一步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突出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方案。
2.开展民主评议。省教育厅将以网络问卷形式征求广大教师和群众对各地师德师风建设成效的意见和建议。
各地要在8月底前,组织一次师德师风教育专项成果展示活动。邀请部分学生及家长、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民主评议会,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3.落实整改措施。各地要转变工作作风,坚持边评边改、边查边改,将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建章立制阶段(9-10月份)
各地要全面深入梳理教师管理各方面制度规范,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做好制度“立改废”工作。要建立健全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制度,对查实的师德违规案件一律进行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要健全师德违规行为举报、受理机制,实行台帐管理,对查实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要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励、惩处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发展。
(六)总结梳理阶段(11-12月份)
各市教育局要将全年师德师风提升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明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中小学幼儿园发展的需要,更是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将师德师风建设引向深入。
五、推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师德师风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范教育处,主要负责全省师德师风建设统筹谋划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师德师风相关制度及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市教育局要成立师德师风提升工作组织机构。
(二)明确压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建立领导分工明确,部门责任明晰,任务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按照师德师风从严考量的原则,对发生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典型事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和当事者个人,取消年度考核合格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压实校(园)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师德师风建设和管理作为对校(园)长考核的首要内容,完善和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刚性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发生突出的师德师风问题,首先追究校(园)长责任。
(三)加强指导检查。省教育厅将通过季度暗访抽查、半年度专项检查、年末交叉互查方式,对各地师德师风提升年活动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过程指导和年度检查。
各地要规范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部署、活动开展、整改落实等情况建立过程性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市要对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活动开展进行检查指导。
(四)完善工作机制。省教育厅建立活动通报制度,对活动中抓出特色、成效明显的地方和中小学幼儿园进行通报表扬;对活动开展迟滞、教育监督敷衍、师德违规案件频发、问题查处不到位的地方和中小学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建立活动报告制度,各市教育局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在每季度末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典型案例,6月底前上报整改报告,年终上报活动总结。
请各市教育局于3月28日前,将联络员名单、联络方式报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联系人:靳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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