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国标):12979
(三)学校性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宜昌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类型:学历教育
(五)办学层次:高职
(六)学制:三年
(七)毕业证书:学生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八)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
(九)学校简介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宜昌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占地面积1317亩,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财政安排办学经费生均2.3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08万册。学校建有4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6个省级和市级实训基地、165个校内实训室及实训基地、30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工96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8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湖北省农技110专家、湖北名师、楚天技能名师37人。学校拥有20多个省、校级教学科研团队,每年立项教科研课题200余项。
2018年学校获得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是湖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校。2018年学校教师参加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1项、国家级三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5项、省级二等奖1项,排名全省第一。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在校学生近2万人。2019年招生专业42个,其中有1个国家示范专业,2个教育部财政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17个省级重点、省级品牌、省级特色和“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专业。
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屡获佳绩,2014-2017年连续4年在湖北省高职院校中综合排名第三、第四。2018年获得国赛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获得全国行业性大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获得省赛一等奖14项、二等奖19项,综合排名湖北省第一。
学校18栋学生公寓,有空调、阳台、卫生间和衣柜,有洗衣房、热水喷淋和开水供应;学生食堂涵盖多个菜系,兼顾各民族饮食特点;校园网络高速接入,公共场所WiFi全覆盖。
学校与全国1000余家企事业单位开展就业合作,100%推荐就业,毕业生供不应求,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二、招生对象
招收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湖北省统一技能高考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湖北省五年制高职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考生。
三、招生条件
(一)考试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校招生体检相关规定要求。
四、招生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监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或征集志愿。
(四)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考生对预录取专业不满意,可以在各省录取结束前申请调换专业;或者进校一学期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调换专业。
(五)所有专业文理兼收,不设男女比例。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采用各省专业联考成绩与文化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 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室内艺术设计、钢琴调律)6500元/年。
六、资助奖励政策
(一)新生奖学金:凡高考成绩达到本科资格线及本科资格线下20分以内的学生,填报我校为第一顺序志愿(志愿表上第一位),并于录取之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登记完整考生信息的,按如下标准给予一次性新生奖学金:1.超过本科资格线100分以上(含100分)的考生奖励10000元;2.超过本科资格线50-100分(含50分)的考生奖励3000元;3.超过本科资格线50分以内(含达到本科资格线)的考生奖励2000元;4.低于本科资格线10分以内(含10分)的考生奖励1000元;5.低于本科资格线10-20分(含20分)的考生奖励500元;6.已享受了政府全额资助学费的乡村医生订单班学生,奖励金额减半。
(二)高比例奖助学金: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和学校奖助学金政策,每年获得8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800元、1000元、600元等各类奖助学人数超过在校生总数的35%,总金额每年1800余万元。
(三)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发放临时困难补助10多项;对特困优秀学生给予学费减免;对求职困难毕业生给予补贴。
(五)勤工助学:学校每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500多个。
(六)其他成才奖励:学校设立有企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杰出青年奖学金、自强之星奖学金等诸多奖项。
七、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发布录取公告、电话查询、登陆我校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