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 名: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
二、校 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1号
三、办学性质:高等职业学院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商务日语”专业以日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应用法语”专业以法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应用韩语”专业以韩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应用西班牙语”以西班牙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其它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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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为计划数的100%。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采取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依此类推。
4、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
5、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具体计算办法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若相关省份未规定综合分计算方法,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6、在确定艺术类考生录取专业时,以综合分录取的省份,原则上按综合总分排序,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参考专业成绩;以文化总分录取的省份,按文化总分排序,若出现分数相同情况,参考专业成绩;若仍有同分情况,则理科按外语、数学、语文的顺序参考单科成绩;文科按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参考单科成绩;对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排队时,按原始分计算对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排队时,按原始分计算。
7、在确定普通专业考生录取专业时,原则上按照总分排序,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理科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文科参考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对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排队时,按原始分计算。
8、执行各省招办的优录政策。
七、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必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院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2、学生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体检复查费、公寓卧具费、实习劳保用品费、军训服装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国家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缴纳。
八、毕业文凭: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九、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1号
邮 编:430083
电 话:027-86490678 86490328
咨 询 QQ:800185308
网 址:www.wif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