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
个性定义:中央公务员主要属于中央层面的、专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的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
相关职业:企业法务部门
任务职责
工作内容、任务、职责:
一、由于自我校的毕业生主要就读法学专业,因此进入机关之后,主要也是在法制办工作,主要进行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指导地方相关工作。
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办理部门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草拟行政复议决定书并提交领导审签。
三、一部分是负责部门领域政策制定工作,对全国工作宏观管理;另一部分是对地方工作具体指导,包括来文审批与提出实施建议。
工作考核要求:
一、工作考核要求:主要依据国家公务员局公布的《公务员考核规定》为标准,对个人的业务能力、工作效果等进行评估
二、参与制定的法规是否符合现状;参与制定的法规是否合乎法理和宪法
三、参加与工作职责相关的法律问题的研究、调研,草拟报告的成果。
知识背景
学历要求:
研究生学历以上
行业知识背景:
一、行业知识主要依靠在工作中的不断积累和学习。
二、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对做撰写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法律草案和政策建议等有帮助;
三、办公自动化相关计算机知识,如word、excel
专业知识背景:
一、学科要求是法学,学历是硕士研究生(要求是中共党员)。
二、比较全面的法律知识背景,对某一领域比较擅长,特别是新闻类民事侵权、合同、知识产权。
大学课程
重要的大学课程:
民法 诉讼法 法理学 大学语文 电脑
重要未开设的大学课程:
心理学 公文写作 通识教育培养的思维能力 公共管理 统计学
职业技能
专业技能:
一、科研能力:研究性的岗位需要撰写理论性强的学术论文
二、公文写作能力: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送公文需要很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三、外语沟通能力:出国交流需要外语水平较高
通用技能:
一、组织能力:举办会议需要策划、构思、组织筹办
二、协调沟通能力:与各层级的官员和其他人员打交道,需要善于协调沟通
三、语言表达能力:出席研讨会、内部研究讨论都需要思路清晰,表达全面
从业资格
必要项:
一、法学专业性岗位需要通过司法考试
二、非专业性岗位没有从业资格方面的要求。
三、该职业要求必须为中共党员。
附加项:
学生干部、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通过司法考试、英语等级证书、金融会计相关证书
常用工具
一、书籍:《法律法规汇编》
二、软件:Microsoft Office办公软件(以Word为主)
三、数据库:北大法宝、CNKI中国知网
四、目前单位在推广行文流转办公系统,相对更为复杂,未来办公操作将全部放在电脑上操作。
薪酬待遇
薪酬结构:
一、根据职务等级和工作年限而不等。通常转正后包括工资、福利、奖金等约七、八千元。
二、由级别工资加基本工资(包含年底双薪)组成。
满意度:
3(薪酬满意度评分:1点~5点,分别代表“非常不满意”~“非常满意”)
福利制度:
一、出行含一定的交通补贴,;
二、住宿在婚前住单位宿舍,婚后单位可以提供经济适用房或公租房;
三、吃饭上可以在单位食堂解决;
四、健康方面单位会定时组织体检。
工作环境
工作场所:
一、一般访谈对象的工作场所均在办公室,部分岗位可能经常要出差。
二、国家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有严格标准,包括面积和装修等。中央机关一般都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环境具体描述:
一、办公室的面积大小不一,但每人的办公面积约为5、6平方米。一般配备有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
二、工作环境一般相对安静,除偶尔有人打电话会有所影响以外。
三、中央机关人员整体素质较高,同事关系总体融洽。但根据个人及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内容不同,同事之间联系的频繁程度也会有所区别。
发展前景
行业发展前景:
一、在中央国家机关层面工作能得到很多锻炼,以宏观决策为主要工作内容,很少处理具体的事务,能够学习很多新东西。
二、以文字工作为主,工作量比较大,精细度要求程度高。
三、专业性程度仍然有待增强,除法学外仍需夯实其他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个人发展路径:
一、作为研究岗位,主要有职称评定和行政级别两条发展途径。
二、职称评定:助理研究员(中级职称)、副研究员(副高职称)、研究员(高级职称)等。
三、行政级别:正科、副处长、正处长、主任、司长、部长等。
职业的就业趋势:
一、公务员的晋升可以说是资历结合能力。首先要看个人的工作年限,科级基本可按年限顺利晋升,但处级及以上级别的晋升则需要结合职位空缺情况及个人能力进行综合评判。
二、职业的发展应该说较为平稳,需要脚踏实地,破格提拔的情况极少,大多数为按部就班。
职业道德
一、五个严禁: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二、遵守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公平公正、严守党和国家的各项纪律;